近年来,安徽省宿州市公安局审计部门盘活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将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执法活动财物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全力推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去年以来,已对52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宿州市公安局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构建职能互补、健全有效的管理监督体系。该局制订2021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并拟出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办法,增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该局出台审计整改工作办法,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近年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率均在98%以上。今年以来,共向纪检部门移送线索5起,7人受到相应的追责处理。
宿州市公安局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和审计周期,根据领导干部的岗位性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程度、管理资金资产资源规模等因素,制订分类审计方案,突出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以及管理、分配、使用重点项目和资金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将具有财务初审权的单位和个人全部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坚决预防小官员大腐败现象的发生,扫除审计工作盲区。审计中,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情况为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履职用权和守法尽责情况,准确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该局将廉洁从政从警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等纳入重要审计内容。
为前移审计监督关口,改变以离任审计为主的现状,宿州市公安局加大任中审计力度,适时开展任前告知,初步形成任前告知、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全过程审计模式。今年以来,已对15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为加强审计信息资源管理,宿州市公安局对多渠道获取的各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分类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他们借助外部审计力量,建立起有效的核查机制,将部分非涉密审计业务外包给社会审计单位,加大审计监督覆盖面,保障公安事业健康发展。
人民公安报记者 海世梅 通讯员 满钰